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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底色是红色的,那是 1954 年定下的规矩。
那时候咱们刚改革开放前头,宪法是另一套班子,叫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
那时候的人讲话像打官话,又像是打官话,语气词一百八十度弯,里头全是“务必”、“应当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虚头巴脑的词子。
那个时代的人读起宪法来,感觉像是读一个超级复杂的说明书,上面写了八百字,头一句就“为了保障人民民主,扩大人民民主”。
那时候的宪法,更像是一份发家致富的说明书,告诉你往哪走如何干,但也没给咱们留多少自由的空间,更像是一张白纸,上面贴满了条条框框。 说到具体的年份,1954 年是个关键节点。
那一年大家握在手里的文件,就是那本薄薄的宪法。
那时候的立法思路挺实在,就想把国家大事列个清单,让老百姓知道国家要干啥,如何干,别瞎折腾。
那时候的宪法,内容上是“稳定”的,但风格上却是“粗放”的。
那时候的立法技术,就像用棍子打墙,靠的是政治热情,靠的是领导人的意志,而不是科学论证。
那时候的宪法,更像是一个庞大的靶子,上面写着大量大道理,但那些大道理,往往写着写着就变味了,变成了“大帽子”。 那时候的宪法,除了那几句虚话,实际上没啥干货。
比如“社会主义”这个词,那时候哪位也没见过,全凭领导人想叫啥就叫啥。
那时候的立法过程,简直就是一个审问大会。你要想动个东西,得先问领导,问完领导说能够了,那就算定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内容往往是领导人讲话的缩写。
比如“人民民主”这四个字,那时候的人如何读,如何念,如何理解,全凭领导说了算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文言文,读起来拗口,但这恰恰是那时候宪法的特征。
那时候的宪法,实际上就是个“大兜底”,兜住的是那些没被具体条文写出来的事。
那时候的宪法,并不讲究逻辑,不讲究科学,更不讲究程序,全靠行政命令来推动。 到了 1982 年,也就是“八二宪法”颁布的时候,这事儿就彻底变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像是一个大人突然觉醒,启动穿衣服了。从 1954 年那本没头没脑的宪法,一下子变成了我们目前熟知的样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那种像标语一样贴在墙上的东西,而是成了建国以来国家根本的法律。
那时候的宪法,内容上多了大量具体内容,比如经济难题、政治难题、社会难题,全都写进去了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为了“兜底”,而是为了“限定”。 举个例子,那时候的宪法里,关于妇女的条款,写得特别具体。
那时候的宪法,第一条就写了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享受平等的权利。”那时候的人读起来,感觉像是读了个说明书,上面写着“大家都平等”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如此好办直接地规定了男女平等、同工同酬,把那些被掩盖在虚话背后的具体内容,直接摆在了桌面上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那个“大兜底”,而是变成了“小限定”。 这时候的立法,也彻底变了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只规定了明确的事件,没有规定不清楚的东西,更没有规定要“积极”、“主动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词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民法典、刑法、行政法什么的加起来,都是那时候那本宪法里没写出来的局部。
那时候的宪法,实际上就是个“小约定”。 到了 2004 年,又修了宪。
这时候的宪法,就像是一个成熟的大人,启动穿上了西装。
那时候的宪法,内容上更加完善,不再只是列举权利,启动强调义务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劳动合同,每一条都有责任,每一条都有约束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大杂烩,而是有了条理,有了逻辑,有了体系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自由选举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国家主席任期全体写入宪法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 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个“大兜底”,而是变成了“小限定”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只规定了明确的事件,没有规定不清楚的东西,更没有规定要“积极”、“主动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词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一些具体的、明确的、可操作的规则。 2004 年的修宪,是这次修法中最关键的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劳动合同,每一条都有责任,每一条都有约束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大杂烩,而是有了条理,有了逻辑,有了体系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 目前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只规定了明确的事件,没有规定不清楚的东西,更没有规定要“积极”、“主动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词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 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个“大兜底”,而是变成了“小限定”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只规定了明确的事件,没有规定不清楚的东西,更没有规定要“积极”、“主动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词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 2004 年的修宪,是这次修法中最关键的。
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劳动合同,每一条都有责任,每一条都有约束。
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大杂烩,而是有了条理,有了逻辑,有了体系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
那时候的立法,不再是一上来就写一大堆废话,而是先搞调研,再搞论证,最终再写条文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 目前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那时候的宪法,只规定了明确的事件,没有规定不清楚的东西,更没有规定要“积极”、“主动”、“积极”这种词子。
那时候的宪法,就是目前的宪法,一个整个的、科学的、严密的法律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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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候的宪法,条文写得像小学生作文,不像文言文,也不像啥大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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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候的宪法,不再是大杂烩,而是有了条理,有了逻辑,有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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